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城發(fā)天悅灣銷售秋冬季服裝采購;
2、比選單位: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合格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有能力提供比選貨物及服務。
2、企業(yè)未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近一年內相關業(yè)績1筆。(須提供服裝采購合同或采購費發(fā)票掃描件等其他能證明的佐證材料。證明材料均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三、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10 月 23 日 上午10 : 00(北京時間);
2.比選地點:三明市三元區(qū)東乾路109號城發(fā)集團大廈22樓2208會議室;
3.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4.比選人聯系人:小羅;聯系電話:15892181977;
5.監(jiān)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四、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yōu)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fā)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fā)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guī)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五、其他事宜
1、采購數量按采購方實際需求為準,供貨方提供的樣衣不退還,作為后期驗貨比對標準。
2、交貨時間要求:供貨方在合同簽訂后接到采購方供貨通知15個自然日內完成供貨、驗收等全部工作。
3、驗收要求:交貨時,供貨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技術規(guī)范執(zhí)行標準。供貨方提供的必須是面料符合項目要求有成分標簽和樣衣一致的全新服裝,提供服裝檢測報告,并按有關要求進行包裝和裝運。若發(fā)現產品數量、質量與項目內容不符,采購人應在收貨后七個工作日內提出,供貨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更換或補發(fā)。
4、售后服務要求:貨物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免費質保期不少于1年,所有產品為全新,質保期內如產品非因采購人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貨方負責包換或包退,并承擔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
5、采購方收到貨物確認無誤后供貨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每采購一次到貨后次月結算費用。
6、報價單單獨密封(格式詳見附件2)報價應包含產品設計、制造、運輸、裝卸、抽樣檢測費、損耗、售后服務、稅收(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等一切費用。
附件:下載文件
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2023年10月17日